基本情况

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

更新时间:2020-01-01 更新频率:暂停更新 维护单位: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主题分类:名单名录 访问量:59 下载量:12
简介:

县级以上水源地专项行动已阶段性结束,数据暂停更新。

数据项

序号 信息项名称 信息项类型 数据长度
数据列表
序号 所在地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类别 保护区类型 问题类型 具体整治措施 计划完成整治时间
1 清远市清新区  北江芒洲 地级及以上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塔脚六村(自然村)一级保护区内居住人口为83人,生活垃圾经收集转运到清远市青山填埋场处理,其生活污水排放后自然消纳。 依据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江七星岗、芒洲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改方案的通知》(清府办函〔2016〕216号)要求,由清远市水务局从全市供水全面统筹,对北江芒洲取水口位置调整做进一步论证。 2018年年底前
2 清远市清新区  北江芒洲 地级及以上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塔脚八村(自然村)一级保护区内居住人口为23人,生活垃圾经收集转运到清远市青山填埋场处理,其生活污水排放后自然消纳。 依据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江七星岗、芒洲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改方案的通知》(清府办函〔2016〕216号)要求,由清远市水务局从全市供水全面统筹,对北江芒洲取水口位置调整做进一步论证。 2018年年底前
3 清远市清新区  北江芒洲 地级及以上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塔脚九村(自然村)一级保护区内居住人口为51人,生活垃圾经收集转运到清远市青山填埋场处理,其生活污水排放后自然消纳。 依据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江七星岗、芒洲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改方案的通知》(清府办函〔2016〕216号)要求,由清远市水务局从全市供水全面统筹,对北江芒洲取水口位置调整做进一步论证。 2018年年底前
4 清远市清新区  北江芒洲 地级及以上 一级 其他问题 未设立界标。 待研究决策取水口是否调整后,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实施。 2018年年底前
5 清远市清新区  北江芒洲 地级及以上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塔脚一村(自然村)二级保护区内居住人口为35人,生活垃圾经收集转运到清远市青山填埋场处理,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农灌渠,再经告星电排站排出二级保护区范围外。 依据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江七星岗、芒洲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改方案的通知》(清府办函〔2016〕216号)要求,由清远市水务局从全市供水全面统筹,对北江芒洲取水口位置调整做进一步论证。 2018年年底前
6 清远市清新区  北江芒洲 地级及以上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塔脚三村(自然村)二级保护区内居住人口为45人,生活垃圾经收集转运到清远市青山填埋场处理,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农灌渠,再经告星电排站排出二级保护区范围外。 依据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江七星岗、芒洲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改方案的通知》(清府办函〔2016〕216号)要求,由清远市水务局从全市供水全面统筹,对北江芒洲取水口位置调整做进一步论证。 2018年年底前
7 清远市清新区  北江芒洲 地级及以上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塔脚四村(自然村)二级保护区内居住人口为52人,生活垃圾经收集转运到清远市青山填埋场处理,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农灌渠,再经告星电排站排出二级保护区范围外。 依据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江七星岗、芒洲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改方案的通知》(清府办函〔2016〕216号)要求,由清远市水务局从全市供水全面统筹,对北江芒洲取水口位置调整做进一步论证。 2018年年底前
8 清远市清新区  北江芒洲 地级及以上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塔脚五村(自然村)二级保护区内居住人口为45人,生活垃圾经收集转运到清远市青山填埋场处理,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农灌渠,再经告星电排站排出二级保护区范围外。 依据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江七星岗、芒洲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改方案的通知》(清府办函〔2016〕216号)要求,由清远市水务局从全市供水全面统筹,对北江芒洲取水口位置调整做进一步论证。 2018年年底前
9 清远市清新区  北江芒洲 地级及以上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塔脚六村(自然村)二级保护区内居住人口为23人,生活垃圾经收集转运到清远市青山填埋场处理,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农灌渠,再经告星电排站排出二级保护区范围外。 依据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江七星岗、芒洲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改方案的通知》(清府办函〔2016〕216号)要求,由清远市水务局从全市供水全面统筹,对北江芒洲取水口位置调整做进一步论证。 2018年年底前
10 清远市清新区  北江芒洲 地级及以上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塔脚八村(自然村)二级保护区内居住人口为34人,生活垃圾经收集转运到清远市青山填埋场处理,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农灌渠,再经告星电排站排出二级保护区范围外。 依据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江七星岗、芒洲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改方案的通知》(清府办函〔2016〕216号)要求,由清远市水务局从全市供水全面统筹,对北江芒洲取水口位置调整做进一步论证。 2018年年底前